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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小姐十八岁的时候捡了我。”他回忆道,“那时候小姐真好啊,每天什么也不想,天真烂漫,也爱鲜艳衣衫,可惜嫁人之后只穿白色了,是你爹害了她。”
我忽然觉得悲哀,我看向他,叹了口气。
“你觉得兰香那性子,能在十八岁那年捡了你?”我决定让他死个明白,“捡了你的是兰桂,带着你嫁人的却是兰香,你爱的人是兰桂,为她卖命的却是兰香,爱穿鲜艳衣裳的是兰桂,穿素白暗纹的却是兰香。”
我想起我翻娘亲的日记,早些年的时候有一天她忽然写到,我捡了个人,很大一只人,应该是个小乞丐,脏兮兮的,不过以后他就会香喷喷的啦。
后来她又写道,他的脚瘸啦,但还是香喷喷的。
最后她写道,妹妹出嫁啦,带着我捡的人走了,她来求我说怕挨欺负,一定要带他走,希望他以后也能香喷喷的。
我猜娘亲想说以后也当个好人,但一时想不起来,她觉得香喷喷的就是好的,所以才一直希望他香喷喷的。
可惜他现在,身处牢笼,满身恶臭,一手血腥。
我说完转身就走,没走出几步,就听见身后一声悲怆的叫喊,随后传来撞击的声音,狱卒乱了手脚呼喊着前去开门。
他竟是一头撞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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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八
我从地牢出来,手脚冰凉,急需我的便宜弟弟们来抱一抱,暖一暖我的手脚,恰巧文朗跟知府交接完案子,便与我一同回去了。
文朗说他本来就是要回家省亲的,不过是路过滨城看见梅三便一路追了过来,正好帮着顺手解决一下问题,问我们是要同他一起回去洛城,还是再玩几日,我想着梅三应当也想看看外祖母祖父,便擅自决定明日跟着他一同前往洛城。
他欣喜得紧,在我们房间旁边又开了一间房,说是方便明日早上一起出发。
我们在门口告了别,各自进了各自的屋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