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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不是没有感觉到排队时身后兽人的歹意,如今得先下手为强,解决对方,黑吃黑反向劫财。
还需要找个打手。
路迦很自然地把主意打到羽毛笔身上。
这玩意挺厉害,杀个兽人应该不是问题。
前两天还在为饥饱问题发愁,这会儿进城,他第一次开始思索心脏的来历。
记忆中,好像在哪本书里看过,放逐之地疑似封印着一位恐怖的存在,魔王还亲自去探查过一次,可是无果。
魔王巡礼的本质是对资源的掠夺,放逐之地原本不该在巡礼范畴中。
“莫非魔王是想用鲜血为饵,钓出封印的东西?”
然而这颗诡异的心脏当时忍住了,一直到自己穿越前的一段时间,才开始吸收。
越想越有可能。
刚死的尸体能量是最精纯的,之后每分每秒都会不断逸散,要真是这样,它可真能忍。
羽毛笔曾不屑地表示现在大陆居然用金币作为主要货币,金币已经流行有千年,那它起码是一千多年前的存在。
“打个赌如何?”路迦眼神闪烁:“就赌我能在一盏茶的功夫内,知道你的身份。”
羽毛笔不客气地笑他痴人说梦。
“我赢了,你就帮我当三回打手。”
“输了呢?”
“我就去发动自杀式袭击,故意挑衅一名高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