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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厌学(第4页)

周围人一看这三个小孩儿穿着华贵还跟着家丁,中间那个头最矮的更是灵气十足,显然是有钱人家的孩子,不由得先让出了一条道来。

小贩见状便知道真正的生意来了,热情招手:“几位小公子,可要过来看看将军虫,我家的将军虫那可是了不得,打遍天下无敌手!”

夏国养蛐蛐的风气由来已久,不过从前是达官贵人养在床边听音解闷,雅趣十足。这二三年,听音改为斗蟋,每日早间常有人在街头巷北斗蟋以为乐,街市上也有“棚头”,专门主持斗蟋比赛招揽客人下注。

摊贩将笼子递到这位小公子面前:“小公子,您听听这声音,是不是比别家的悦耳许多?”

宋允知煞有介事地听了半天,没听出什么不同,但是感觉他爹应该会喜欢。

系统发出一声冷笑,只要是烧钱的东西宋瑜都喜欢。这人简直就是金玉堆砌出来的,一整个豌豆王子。也亏得宋家有钱,若是一朝失势,宋瑜大概能把自己给穷死——穷到直接寻死。

宋阳总感觉弟弟要被骗,于是先问了一句:“这蛐蛐多少钱?”

小贩眯着眼:“不多,才二十贯。”

“二十?”家中并不富裕的温成皱着眉头,“贵了不少。”

“小公子有所不知,外头上等将军虫都是这个价格,况且我的与人不同,二十贯已然很便宜了。”

系统看小屁孩看得目不转睛,讥笑道:“你还真走不都道了,蠢不蠢?这小贩明显诓你呢,不许买。”

宋允知蹲在地上,忽然叛逆:“买了。”

系统:“……”

它讨厌带孩子,尤其是不听话的熊孩子。

正当宋允知叫人付钱时,头顶忽然伸出了一只手将他的笼子给提走,笑着道:“这只蛐蛐倒是很雅致,二十贯是吧,我买了。”

好生没礼貌,宋允知皱起眉头,气呼呼地转过身:“分明我先看上的。”

摊主也被眼前的情况给弄懵了,来人不过是个少年,身后也跟着数位家丁,约莫十四五的年纪,长手长脚,眉宇间透着一股冷淡的高傲,一看便知不好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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