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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是个东西,怎么做得出这种事。
我还没表白就擅自采取行动,我趁人之危,欺负孟野,也许我拿走的是他的初吻。他连姑娘的手都还没摸过,就先摸过我的嘴了,连姑娘的嘴都还没尝过,就先尝过我的口水了。
可是能怎么办?
我他妈就不是个正人君子!庄绍忽然自暴自弃。
我王八蛋,我小人行径,说不定这还是遗传,我就跟那个没见过面的爹一样,大脑受下面支配,自己管不住自己。可是刀架脖子上我也得说,我忍不住,我就是喜欢他,特认真,况且我会对他好的,他要天上的星星我都给他摘去!
庄绍一鼓作气,又拉起孟野的手揉了一下!
其他人要唾弃就唾弃,要瞧不起就瞧不起,管他妈的三七二十一,做就做了。哪天他知道了要杀要剐随便,我要是为自己辩解一句我庄绍的名字就倒过来写。他要怎么样就怎么样,这件事他说了算,随他高兴,他让我死我就投胎去,反正命攥他手里。
不过如果万一,是说万一,他也喜欢我,他就是我的全世界。
攥着孟野的手指尖,庄绍暗暗发誓。
他这是给自己立下军令状,也等于狡辩完毕。把孟野背回房间,放床上盖好被子,他头晕目眩地守着人,低声嘱咐:
“往后你可别喝酒了,知道吗宝贝儿。要真喝醉了也让我接你去,外面坏人多,你又这么可爱,万一要是谁跟我一样,对你心怀不轨动手动脚我还活不活了,我知道了我非得跟他决斗去,豁出去了我也得给你讨回公道。可是你知道我又不像你又那么牛逼,百分之八十的概率我不是丫对手,到时候死状不一定多难看……就算侥幸不死吧,缺胳膊少腿也不是小事,破相更不行,我成丑八怪了你肯定更不会要我,是不是宝贝儿?所以你千万别给其他人可乘之机啊,千万别,我得好好陪你一辈子,到老了让人给咱烧钱去……”
喝了酒的庄绍话异常之多,而且是真犯浑了,说得前言不搭后语。孟野要是醒着,听完得揍他!
说完他扯起毛衣擦了把汗,外套都没穿直接就从窗户翻出去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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孟野要是醒着我估计有两种可能,一是抽丫一巴掌,直接把他抽晕然后再掐人中抢救;二是继续装睡,等到自己嘴唇被嘬住、嘬响的时候忍不住爆发,跳起来大喊一声:“你丫没完了是吧!亲一下得了!再亲那玩意儿给你掰折了!”
……
感觉哪种情况庄绍都够悲催的。
以上只是本人猜想,不代表真实情况。(意思就是说我不负责啊!没发生的事我也不知道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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