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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具身体两个人用,会显得有点“挤”,偶尔协调方面也会出问题,幸好穆凌很快就找到了解决方法。
方法就是……身体给谁用全由她决定,她要用的时候就给她用,她不用了就还给施晴。
施晴对此完全没有意见,或者说不敢有意见,她现在是完全相信了穆凌是神仙的,就觉得自己要听神仙的话。
如今回了房间,穆凌让她学字,她就乖乖地练字,用手指沾着茶杯里的水在桌上一遍遍地写。
在现代,人们可以玩手机玩电脑,玩其他各种各样的东西,就算也会静下心来学毛笔字之类,也很难做到专注和喜爱,但如今这情况却不一样。施晴这辈子基本没什么娱乐,之前甚至一直为了能填饱肚子而奔忙,因而学写字对她来说反而是一件有趣至极的事情,她都舍不得放下了。
想要写一手好字,其实必须要有笔墨纸砚然后在纸上练习才行,毕竟拿树枝写字和用毛笔写字的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,不过现在穆凌只想让施晴认字,也就没有去想办法为施晴创造更好的条件,甚至于,她都不想让施晴继续写了。
“你去床上写。”穆凌突然道。
“为什么?床上怎么写?”施晴有些不解。
“你被打了板子,虽然因为我的缘故你感觉不到疼痛,但一直坐着也会伤上加伤!”一直承受着施晴的伤痛的穆凌道,她算是能忍痛的,但有条件可以不痛的话,何必一直忍着?
施晴按照穆凌的要求趴在了床上,然后穆凌就抢占了身体,又找到药材嚼碎了敷在伤口上,并且更加细致地检查了一下自己的情况。
大概是因为温倩玉并不是真的流产,所以施晴挨的板子不多,也没有破皮,好好养养就没事了。
穆凌爽快地把身体控制权又给了施晴。施晴现在不觉得痛,也就完全没把自己受伤的事情当回事,她一边用手指头比划着在枕头上写字,一边道:“神仙你认字,这真的太好了,就算以后夫人把我和两个孩子送到了乡下,我也可以教他们认字。”
她刚才从镜子里知道温倩玉的打算之后一开始很担心,直到现在才回过神来,发现这也没什么。她本来就是在乡下长大的,现在再回去也没什么。
“你以为读书只需要认字就行了?”穆凌无语地看了施晴一眼,她看了很多书,学识不算差,想要教出个有用之才完全没问题,但如果想要考科举,靠她就不成了——她可是没接触过科举方面的事情的,而且每个朝代的科举方式还都不一样。
“还要怎么样?要学什么?”施晴有些不解,读书……不就是认字就行了吗?
“要学的东西多了去了,说起来,戴晔身为寒门子弟还能当上状元,确实是个有本事的。”穆凌道,虽然戴晔人品不行,但她也承认这是一个很聪明的人。
寒门子弟享受的资源远比那些世家子弟要少,戴晔能凭借自己的努力走到如今这一步,甚至让温家用下嫁女儿来拉拢他,真的很厉害了。
当然,虽然他拥有的资源比不上那些世家大族,但他能做到这一步也耗空了戴家的家财还有施晴的嫁妆,戴家以前也算是个地主了,戴父本身也念过几年书,然而为了让戴晔出人头地,最后他们家竟然要靠儿媳妇的嫁妆生活……
“他一直很努力……”施晴一愣,戴晔以前为了抓紧时间抄别人借给他的书,吃饭都是随便划拉两口……
“你现在也不用想太多,真到了那一步总会有路走的,我肯定能给你的孩子找个老师……对了,你也不用练字了,我给你讲几个故事吧。”穆凌道,通过讲故事,她能看出施晴的观念,也能把自己的观念灌输到施晴的脑海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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